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吉0302执60号
申请执行人***,现住梨树县。
被执行人四平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平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依法将被执行人四平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欠部分款项执行给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四平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终结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四西民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执行员***
执行员***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