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永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海事海商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1)苏72执保339号
申请人上海永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8月9日作出(2021)苏72民初8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经财产查控,对被申请人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杭州高新支行12×××83账户实际冻结2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现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保全工作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