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邦贝尔电子有限公司

浚信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某某等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04民撤6号
原告:浚信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沙头角保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35246T。
法定代表人:杨珠碧,执行董事。
被告:***,男,汉族,1952年1月2日出生,住,住址深圳市南山区/div>
被告:**,男,汉族,1975年1月27日出生,住,住址深圳市宝安区/div>
被告:吴娟,女,汉族,1979年6月13日出生,住,住址深圳市南山区/div>
被告:深圳市邦贝尔电子有限公司,住,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城社区环观南路金雄达科技园**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29857J。
法定代表人:**。
被告:深圳市亿佳晟投资有限公司,住,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楼903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8571118。
法定代表人:江晓耿。
上列原被告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浚信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长  吴晓姝
人民陪审员  戴苏林
人民陪审员  胡秀传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书 记 员  李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