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铁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铁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冀01执326号之一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石裁调字[2018]第1081号调解书,在执行北京中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河北铁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河北铁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23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苑颖新
书记员  孙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