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某某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208号
**先(申请执行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先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560。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56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先(申请执行人)。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先(申请执行人)依据(2018)津0116民初84647号民事调解书协议主文第三项向本院申请的执行请求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