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6执8366号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与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0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津0116民初84647号民事调解书中所确定的2480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