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水利建筑工程队

河北一星护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冀1121执保183号
申请人:河北一星护栏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强县创业南路**。
负责人:于建一,职务:董事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210964968208。
被申请人:枣强县水利建筑工程队,,住所地枣强县县城南关
法定代表人:**,该队队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217502758391B。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河北一星护栏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枣强县水利建筑工程队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2019)冀1121民初840号民事裁定书2019年6月4日将枣强县水利建筑工程队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账户13×××21存款冻结300000元,已冻结77226.71元。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2019)冀1121民初840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