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豪迈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

淄博豪迈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德州中傲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306执恢296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淄博豪迈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北旺村,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6759167009U。
法定代表人:丁慎先,总经理。
被执行人德州中傲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傲大道,社会统一信用代码613871888。
法定代表人:王红霞,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豪迈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州中傲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淄博豪迈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与德州中傲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本院终结执行。本案符合终结执行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306执恢2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褚云霞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正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