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振友漆业装饰有限公司

德州市振友漆业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02执800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久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工业园集中区直东路168号。
被执行人:德州市振友漆业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德州市河东开发区新兴路。
申请人江苏久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州市振友漆业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20)鲁1402民初372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1)鲁1402执800号案件予以结案。
审判员  刘振明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书记员  赵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