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航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青岛华航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鲁0211民初12952号 原告:***,男,1970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刘公岛路64号2号楼1-303户。公民身份号码:4201061970********。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青岛华航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刘公岛路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73510694R。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青岛华航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9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8月8日变更诉讼请求为10000元。原告于2022年8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原告已预交4985元,退还原告4960元。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