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沾化宏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沾化宏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承揽合同纠纷案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603执112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沾化宏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沿河路**。
被执行人:***,男性,1972年5月16日生,汉族,住,住滨州市沾化区下路)山东世缘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世缘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下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在执行山东沾化宏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世缘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线上查控与线下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申请人轮候的位于利国乡政府对面的***的自建房被其他案件当事人保全在先。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郑玉旋
审判员  边清新
审判员  刘建国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刘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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