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凯元建设有限公司

云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元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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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嘉 善 县 人 民 法 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21执2577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云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元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扣划了被执行人***元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2560元执行费、3258元诉讼费、177300元执行款和逾期利息,申请执行人云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收到177300元执行款,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