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华瑞变压器有限公司

沧州华瑞变压器有限公司、南皮县冯家口镇博古刘村村民委员会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皮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冀0927执166号
申请执行人:沧州华瑞变压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南皮县冯家口镇博古刘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9年8月7日出生
沧州华瑞变压器有限公司等申请南皮县冯家口镇博古刘村村民委员会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南皮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南民初字第02740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沧州华瑞变压器有限公司、沧州华瑞变压器有限公司于2016-1-26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所用权登记、工商登记、车辆登记进行了查询。经查询,目前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钟亮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