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慧明捷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慧明捷科技有限公司与廊坊市夏邦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粤0307民初25996号之一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对其诉权的自由处分,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市慧明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973元、保全费人民币2735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自行承担。
审判员 杨 宏
书记员 赖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