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合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胜瑞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16民初2695号之一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沪0116民初2695号之一 原告:上海合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路2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胜瑞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亭***盛路171弄113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原告上海合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胜瑞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审 判 员  张 哲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李 超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张哲 二Ο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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