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圣世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天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圣世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鲁04民终3888号
上诉人山东天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苏州圣世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枣庄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8)鲁0402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二审查明,山东天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一审诉讼期间申请注销了工商登记,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时,山东天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经丧失诉讼主体资格,需变更诉讼主体。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8)鲁0402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山东天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3386元,应予退回。
审判长 邹 枫 审判员 王 锋 审判员 邵明伟
书记员 张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