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2801执恢56号
景洪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关于申请执行人西双版纳东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强电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1日作出的(2018)云2801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西双版纳东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3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执行事项:执行标的464000元,执行费6860元。在执行过程中,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本案申请执行人西双版纳东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的事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魏小卡
联系电话:177××××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