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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林业生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被罚款伍仟贰佰元,责令60天内恢复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杜甫安置房四期2#地块临时工棚临时使用的林地670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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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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