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180号
**刘房子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房子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伊地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执行。
本院立案受理后,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刘房子膨润土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伊地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