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神韵砖雕有限公司

临夏神韵砖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甘0402民初3121号
原告:临夏神韵砖雕有限公司,住所地临夏县黄泥湾乡。
法定代表人:毛某某,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少先,系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负责人:张某某
被告: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
法定代表人:林某某,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临夏神韵砖雕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4日立案。原告临夏神韵砖雕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临夏神韵砖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53元,由原告临夏神韵砖雕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林有霞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法官助理 牛婷婷
书 记 员 耿 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