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吊主、陇南金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1202执1418号
付吊主、陇南金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付吊主与陇南金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7537.1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9800.18元,其中,执行费2263元。本院已于2022年7月18日发放当事人付吊主。至此,付吊主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武劳人仲案字[2022]09号仲裁决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