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恒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徽首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豫0103执恢64号 河南恒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徽首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0103民初5360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河南恒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安徽首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