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辉电缆有限公司、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鲁1721民初4217号
原告:***辉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阳谷祥光千亿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15667348470。
法定代表人:孙淑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霍月龙,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磐石街道孙楼村。
主要负责人:赵金表,经理。
被告: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广州路711号(广州路东、太湖路南)。
法定代表人: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男,54岁,汉族,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原告***辉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王銮锋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李 晨
书 记 员 刘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