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菏泽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鲁1703诉前调书185号
原告:***,男,1970年7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秉坤,山东善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菏泽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人民路龙燕阳光城14-16011室。
法定代表人:马敬启,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学军,男,菏泽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菏泽市广州路711号(广州路东、太湖路南)。
法定代表人:王**,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昌旗,男,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定陶分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菏泽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裁判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许志勇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李 宇
书 记 员 张雨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