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蒙阴环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山东蒙阴环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碧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328民初3249号 原告:***,男,汉族,1968年3月3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蒙阴县。 被告:山东蒙阴环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工业园汶河三路西首。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告:山东碧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州市开发区益能街430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告:**汇泽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县魏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本院受理原告***与被告山东蒙阴环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碧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汇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