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多彩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长春国兴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长春多彩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广泽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年长汽开执字第00044号
申请执行人长春国兴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长春多彩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省广泽地产有限公司。
上列当事人因借款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14)吉长国立证字第1168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广泽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解放西路(面积:153.87平方米;面积:106.08平方米;面积:73.09平方米;面积:68.47平方米;面积:86.62平方米;面积:72.74平方米;面积:72.74平方米;面积:153.87平方米;面积:106.08平方米;面积:73.09平方米;面积:68.47平方米;面积:86.62平方米;面积:72.74平方米;面积:72.74平方米;面积:153.87平方米;面积:106.08平方米;面积:73.09平方米;面积:68.47平方米;面积:86.62平方米;面积:72.74平方米)的房屋。
查封期限: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