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浔冠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浔冠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市伟丰怡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赣0733执769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浔冠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571192****,住所地: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开河路。
被执行人赣州市伟丰怡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7589***-1,住所地:会昌县城南街吉祥花苑。
本院在执行浔冠电力工程公司与赣州市伟丰怡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赣州市伟丰怡电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卢春来
代理审判员赖超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