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629执112号
洛川宏图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责任公司、
延安市圣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洛川宏图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延安市圣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629民初15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洛川宏图商品混凝土搅拌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延安市圣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给付执行剩余款3074931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7700元、执行费33149元。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延安市圣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该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629执112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2月5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