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9执保3973号
申请人深圳市润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庄氏大厦2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41063784。
法定代表人金强,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深圳市宝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大和工业区3-3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7911464M。
法定代表人鲍远浩。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9财保65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宝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05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执行员 雷诗妍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彭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