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粤0204执12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绿蛙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韶关市北江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2023)粤0204诉前调确121号民事裁定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1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2024年1月29日,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欠款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完毕结案。另本案执行费10128元被执行人已缴纳。本案现作执行完毕结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本案执行完毕不服提出执行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