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黄诗海、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129执772号
申请执行人:黄诗海,男,1985年5月1日生,汉族,广西蒙山县人,住广西蒙山县。
被执行人: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36号喜盈门商业广场6、8栋27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516501854。
法定代表人:廖建红,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诗海与被执行人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湘1129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一案,被执行人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湘1129民初249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