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何**、四川达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雷波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437执恢102号
***、四川达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97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由魏纯俊承办,安长江任法官助理,王思俊任书记员。现已执行到位235452.00元,其中本金229780.00元,诉讼费2325.00元,执行费3347.00元被执行人已将案款直接转付给申请人***。至此,依据案号(2021)川3437执517号执行案件恢复执行的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雷波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