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泸州市江阳区双发建筑设备租赁站、四川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0502执735号 泸州市江阳区双发建筑设备租赁站、四川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泸州市江阳区双发建筑设备租赁站与四川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25348.47元并缴纳执行费1072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36075.47元,其中,支付案款825348.47元,执行费10727元。至此,泸州市江阳区双发建筑设备租赁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0502民初322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