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322执404号
***、四川世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世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61236.6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及时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四川世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62046.68元,并将案款61236.68元及时支付给申请人,剩余810元作为本案执行费用,现申请人已收到该案款。至此,被执行人四川世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营山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川1322民初2590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