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0125执5号
申请人四川梦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家军。
被执行人河北禾工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四川梦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河北禾工投资有限公司为合同纠纷一案,行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25民初29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还款执行和解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行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25民初291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彭立勇
审判员 石 君
陪审员 王林鹏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