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平洋制泵(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太平洋制泵(集团)有限公司、铁力市多元水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黑0781执96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太平洋制泵(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沪太路7488弄25号2幢A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沈姣娇,系上海志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系上海志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铁力市多元水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西城街。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申请执行人上海太平洋制泵(集团)有限公司与与被执行人铁力市多元水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黑0781民初1007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执行标的2010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水费收缴账户,案款由被执行人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黑0781执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