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绿天建设有限公司

***、***、***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881执恢234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山市区江滨路188号,组织机构代码:913308001478831865。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江山市绿天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山市贺村镇中心街282号,组织机构代码:581693238。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5年10月10日出生,住江山市。
被执行人:***,女,1980年12月20日出生,住江山市。
被执行人:***,男,1984年1月26日出生,住江山市。
被执行人:***,女,1985年12月8日出生,住江山市。
被执行人:***,男,1993年8月6日出生,住江山市。
被执行人:***,女,1950年11月6日出生,住江山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山市绿天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执行案号(2017)浙0811执3100号),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恢复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