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人科贸有限公司

宁夏西部人科贸有限公司、银川能源学院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发文稿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708号
宁夏西部人科贸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夏西部人科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银川能源学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125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该案全部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宁夏西部人科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银川能源学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125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