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院认为,原告宁夏华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与被告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