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乾景恒泰科工贸有限公司

陕西乾景恒泰科工贸有限公司与西安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陕0112执3194号
陕西***泰科工贸有限公司、西安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泰科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陕0112民初668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泰科工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426094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经强制执行已将案件款发还申请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8)陕0112执319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8年5月28日结案。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