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622执15号
***、**县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县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000.00元,其中,已由**县劳动局给付12500.00元,**县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57500.00元。本院已于2022年5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靖劳人仲调字【2019】4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