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吉0622执43号
靖宇县创新门窗厂与吉林森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678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2883.99元,其中,本金46308元,利息5106元,迟延履行利息388.99元,案件受理费479元,执行费602元。本院已于2021年1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靖宇县创新门窗厂。至此,申请执行人靖宇县创新门窗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622民初93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