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泽管业有限公司

封丘县裕丰棉花厂破产清算组、河南天泽管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727执1818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裕丰棉花厂破产清算组。
住所地:***人民政府院内。
组长:撒国亮。
委托代理人:李向阳,男,1965年3月15日生,汉族,住河南省***。系该清算组成员。
委托代理人:范好学,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河南天泽管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城东2公里处(封曹路鲁岗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7735024820。
法定代表人:高明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单克俭,男,1962年6月4日生,汉族,住河南省***。系该公司职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裕丰棉花厂破产清算组与被执行人河南天泽管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裕丰棉花厂破产清算组于2020年5月20日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豫0727执181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马恒伟
审判员  陈自彬
审判员  丁士阔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程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