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存在以白条等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被罚款9500元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0-11-24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海鑫建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诚信信息
海鑫建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天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诚信信息
武汉天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荣禹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3月诚信信息
湖北荣禹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