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泽丰建筑工程公司

某某、威海市泽丰建筑工程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002执409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8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闷中市。 被执行人威海市泽丰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威海市泽丰建筑工程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威海市泽丰建筑工程公司向本院交纳执行款**元(含执行费**元),本院转付申请执行人款项**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1)鲁1002民初629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