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504执336号
申请执行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顺捷钢模租赁站,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岳坡山村七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504MA622GAH7A。
被执行人:泸州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龙镇云龙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1052191187A。
法定代表人:熊连芳,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先廷刚,男,1964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县。
本院在执行泸州市龙马潭区顺捷钢模租赁站申请执行泸州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廷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泸州市龙马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0504民初4443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泸州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廷刚已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