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青0203执545号
青海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青海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3664.2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1000元,其中,本金80000元,利息1000元,剩余利息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2月2日将该款转付给青海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青海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青0203民初91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