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581执3081号
***、***、**、***、***、***、***、***、***、***、***、***、***、***、***、***、***、***、***、***、**、梅河口市洪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等21人与被执行人梅河口市洪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为工资33373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梅河口市洪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全部履行给付义务。至此,***等21人申请执行的梅劳人仲字[2022]第1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