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供销社建筑建材装璜有限公司

曲靖市麒麟区供销社建筑建材装璜有限公司、曲靖市润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云0302执996号
申请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供销社建筑建材装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组织机构代码:21724619-1。
地址:曲靖市玄坛路。
被执行人:曲靖市润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组织机构代码:32930457-9。
地址:曲靖市文化西路。
关于原告曲靖市麒麟区供销社建筑建材装璜有限公司诉被告曲靖市润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5月3日作出的(2016)云0302民初113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曲靖市麒麟区供销社建筑建材装璜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900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现被执行人曲靖市润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暂无给付能力,申请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供销社建筑建材装璜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6)云0302执996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执行员:周坤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