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6执3863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茶淀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6民初2321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